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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业班员工补考及延长学习年限补充规定
为了更好地树立“以生为本”的管理理念,进一步规范毕业班员工的补考及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籍管理工作,根据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公司员工管理规定》以及公司夜大学《学籍管理实施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特制定本规定。
一、 毕业班员工的补考
在籍员工在公司规定的学习年限(招生时公布)的最后一学期所开课程(含重修、毕业论文、毕业设计、毕业实践等)不及格(含缓考),在学习年限结束前一个月内予以补考,成绩按学籍管理相关规定记载,补考及格者予以毕业,补考不及格者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,或办理结(肄)业手续。
二、延长学习年限
凡夜大学在籍员工在公司规定的学习年限(以招生时公布为准)结束时,仍有少量课程没有达到毕业的要求或本人要求重修,则可以申请延长学习年限。
1. 申请原则:
(1) 员工为夜大学在籍应届生,在校表现良好,无违纪、违规、违法行为;
(2) 申请修读的课程必须是培养方案计划规定并继续开设的课程;
(3) 申请修读的专业必须以下一届继续招生为前提;
(4) 员工在校学习时间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;
(5) 员工有能力完成所申请的修读课程
(6) 本人自愿申请
2.申请办法:
(1) 员工根据实际情况自愿向所在公司提出延长学习年限的申请。
(2) 公司根据员工的申请,按相关规定进行初审;
(3) 公司对审核通过的员工汇总后交365上市集团公司官网复审,并办理相应手续
(4) 365上市集团公司官网将审核结果返回公司,并对审核通过的员工安排好相应的班级,公司通知员工准时参加学习。
(5) 延长学习年限最长为一年
3.申请和受理时间:
申请时间一般为: 6月中旬(秋季毕业)和12月中旬(春季毕业)
4.管理办法
(1) 延长学习年限的员工为在籍员工,除不能办理学籍变更和不参与夜大学的优秀员工评选外,其他同在校生要求一样。
(2) 批准延长学习年限的员工,由相关公司安排跟随同专业下一年级班级管理。
(3) 延长学习年限期间,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,根据课程学分按时交纳重修费,若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或不按时交纳重修费者,将取消延长学习年限资格,按毕(结、肄)业处理。
(4) 重修课程成绩已符合毕业条件,可提出毕业申请,经公司审核通过后发给毕业证书,但必须按上海市教委规定时间打印毕业证书。延长学习年限期满仍不符合公司规定的毕业条件者,作结业处理,不再补办毕业手续。
5.不予办理延长学习年限的几种情况:
(1) 员工有违纪、违规、违法行为,受过公司或公安部门行政处分
(2) 员工没有能力继续完成学业的(含身体、经济、时间等)
(3) 员工在校学习时间已达到最长学习年限
(4) 员工申请修读的课程为非培养方案中的课程或无法开设的课程
(5) 下一届不再招生的专业
(6) 超过规定的办理时间
(7) 已办理毕业或结(肄)业手续者
三、附则
1、本规定经公司继续教育工作会议讨论通过,自2010年9月1日开始实行,其他规定中与本规定冲突之处,以本规定为准。
2、本规定解释权属365上市集团公司官网。
3、特殊情况由公司讨论决定
365上市集团公司官网
2010年6月17日




